活祭的人生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
我們應該如何獻上自己的身體,活出「活祭」的人生呢?經文告訴我們,不效法世界。活祭的生命拒絕被世界的三觀(價值觀、人生觀、宇宙觀)擠壓模塑,不與世界妥協。
「活祭」既強調了活的生命,其中又有死的含義在裡面,因為祭就是死的、流血的。一個把身體獻給神的人,如何成為活著的死祭(或者說,成為死了的活祭)呢?「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6:11)向罪和世界死,向基督活,這就是活祭的人生。
活祭是不斷更新變化的生命。我們原本就是神的工作,不斷被神塑造,新生命不斷興旺,老我不斷衰微。活祭是心思意念被聖靈改變的生命,叫我們察驗神旨意。察驗就是證實、見證的意思。只有將身體獻上,我們才能親身經歷神、體驗神的道,見證神旨意的純全美好。察驗的過程,是活出一個真實的活祭人生的過程。
~方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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