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主的罪
彼得想起耶稣所说的话:“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他就出去痛哭。(太26:75)
与上大学的儿子在网上一起灵修时,看到他灵修笔记中有一句感想:彼得只是三次不认主,我们有时一天都不只三次不认主,常常做得罪神的事。看罢,我为儿子感谢神。儿子上大学,本身就是在面对校园自由化环境洗脑的考验,他能意识到自己做得罪神的事就是犯了不认主的罪,说明圣灵不仅住在他那一颗追求神的心里,并且时常都在提醒和帮助他。
我们家在网上群体灵修,就能知道各人当天有没有灵修,都写了哪些话,彼此提醒、彼此劝勉,这也是一个特别的团契。儿子的自省让我惭愧。我为什么以前总是以为三次不认主是彼得身上的一个标签,却不好好问自己?这是每一个基督徒每天灵修和祷告当自问的考题——我们有没有不认主?有没有做主不喜欢的事?只有如此不断自问,才可能认罪悔改,甚至为罪痛哭,灵命就一天天长进。孩子能如此警醒谨守,我们又怎能不为他们宽心和欢喜呢?
~罗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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