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予愛
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可十二29至31)
有一間教會,門前有一個招牌,寫著:「接受愛,給予愛,再重覆。」
我有一位基督徒朋友,在經歷大病痛之後,為了回應神的愛,在丈夫陪同下,每週六到監獄傳福音,唱聖詩給囚友聽。我家附近有間教堂,每逢週四供應免費晚餐給孤獨的人,以及無家可歸者,又免費贈送日常用品給有需要的人。有不少義工奉獻他們的時間和金錢,為幫助人而來。因為神的美意就是要那些接受祂愛的人成為流通的管道,繼續傳揚祂的愛,讓更多人得以認識祂,歸向祂。
王明道牧師說:「世人都喜歡做『錦上添花』的事,基督徒卻應當學習『雪中送炭』。」在一個貧富差距越來越大、各處動盪不安、人心越來越徬徨無依的世代,求主幫助我們透過服事窮人來服事祢。
~周慈美(作者從事基督教文字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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