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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同性

曉君信箱

曉君︰

我已信主五年,並且受浸歸入主的名下,但我有一個問題,我自小便有同性戀傾向,喜歡愛和男性親近,也曾自欺地和一個男孩子談愛,到了現在,又好象喜歡另外一位男子。

同性戀的問題已困擾我很多年,信主後我開始為這事禱告,但仍未見有答應。這一年來我內心感到極之痛苦,有很大掙扎。神為人類設立婚姻,堅持兩個人長相廝守的貞操觀念,我很同意,但一男一女的婚姻,未免忽視了我們這班人。當我看到別人熱戀,心中暗暗羡慕,但其實我更難過,因我也有喜歡人的感覺,一定是同性。我知道要遵守神的命令,但另一方面卻被同性吸引。我很矛盾,莫非我一生也不能愛我喜歡的人嗎?我一樣可與他長相廝守,一同追求神啊。

曉君,我真的很想妳幫助我。我要清楚聖經的看法。我怎樣才可以做個真正基督徒呢?我不想我的同性戀身分成為我與神溝通的障礙,也成了魔鬼的機會。我不知道該怎麼做。難道同性戀者不可以作基督徒嗎?假使不可以,我真的要求神為我解決,我寧願放棄同性戀的身分,也不願羞辱神。這事我沒有跟任何人談過,也不要看心理醫生,因我父母不知道這事,我不想他們擔心難過。求神保守我不要有同性戀的行為,因我知道我實在無法喜歡異性。

~無助人上

親愛的無助人︰

多謝你對我的信任,也很欣賞你的決心和勇氣,寧願要神,也不順從情欲。這是很高尚的情操,希望你一生持守。

一般青少年在十三到十七歲之間,都喜歡同性,不喜歡異性。這不是同性戀的症狀,是正常心理發展。不過近年來在同性戀者大力鼓吹下,好些青少年人對自己這個傾向十分恐懼。再加上人欲橫流之宣傳,人們思想受污染,好些人便以為自己是同性戀者。其實,被同性吸引,不一定與性及性向有關,這只是代表你個人心理的一些取向,可以說,是一種償心理;先有所缺,然後有所愛慕。同性戀者最大的問題是認定自己是同性戀者而有同性戀行為。我勸你先不要執著自己是同性戀者,更不要認定自己是天生的、是無可救藥的。

我很瞭解你難過的心情,覺得自己異乎尋常,卻又不敢請人分擔,因為他們也不會明白你,反會以你為怪,排斥你。如果一個同性朋友發覺你暗戀他,更會害怕你,很氣忿,立刻與你疏遠,使你加倍孤單寂寞和羞恥,甚至恨惡自己,逃避自己,以至心理壓力很大。我建議你除禱告外,也找一兩個傾訴的對像,在電話裏向他們傾訴;最好是找一些基督徒的心理輔導員。

至於聖經對同性戀的看法,明顯地是罪(羅馬書一章26-27;提摩太前書一9-10)。耶穌在世時對淫婦說:「我也不定妳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翰福音八章1-11)。與同性發生性行為是罪,聖經說思想上犯姦淫也是罪(馬太福音五27-28),不論與異性或同性。神赦免我們的罪,只是要求不要再犯。親愛的無助人,我希望你不要犯肉身的罪,也不要犯思想上的罪。同性戀的問題是一個性向上的依附,其實是性身分發展不完全,受父母之間的問題和破碎家庭影響。上帝愛罪人,愛同性戀者,最緊要的是不要再犯罪。

是不是同性戀者就不能成為一個基督徒呢?同性戀者當然可以成為基督徒,但一個真基督徒就不會再做同性戀者。真正的基督徒不會再繼續犯罪。他必能勝過,「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約翰一書五18)

我很欣賞你肯為神的緣故放棄同性戀的身分,但你一個人去面對會很辛苦,我建議你接受心理輔導,把同性戀的問題解決。

你不必過分難過,反應用信心仰望上帝,相信祂必看顧,幫助和醫治。我也希望你接受個別和小組治療,起碼打電話到述機構求助或查詢有甚麼資料及書籍可以幫助你。歡迎你再來信。

願神賜福你!

~曉君

(原載於《中信》月刊4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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