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目击证人的事实
(圣经可信之六)
圣经是目击者的见证
新约圣经的八位作者,有的是主耶稣的门徒,有的是门徒工作中的亲密伙伴,都在同一时代生活,是亲身经历当时实际情况的见证人。主耶稣在世33年的时间,公元30年在众目注视下升天。新约圣经中最早的一本书便在此后短短的20年完成。那时大多同时代的人都还活着,若记录有违事实,便很容易受人批评推翻;但福音却很快被大众接受,迅速传布开来。从基督升天至福音书写成的期间,或在传讲福音或在信徒聚集崇拜中,常常引用主耶稣说过的言语与祂在世的作为。笔者十馀岁离开故乡,40年后回乡探望,与一些年龄相若或更年长的人交谈起来,他们还记得我小时的一些琐事。40多年的时光没有洗脱他们的记忆,何况主耶稣在世时,不是默默无闻,而是受人注目作为话题的人物。这可加强我们相信圣经记载的可靠性。
圣经坦白记述事实的真相
圣经中有许多对上帝热爱,被上帝拣选作为领袖,为人表率的人,如亚伯拉罕丶摩西丶大卫丶所罗门王等等。但圣经毫不留情地记载他们的过失,不加隐瞒。亚伯拉罕被称为信心之父,他对上帝有完全的信赖,不惜遵命将自己年迈时独养的儿子献给祂,因而得上帝的喜悦。但圣经记载他曾惧怕异地人劫妻害命,教导妻子说她是自己的哥哥(事实上同父异母)。摩西是上帝的忠心仆人,上帝差遣他拯救以色列民出埃及地。他是与上帝“面对面所认识的”(申命记卅四10);但因“用嘴说了急躁的话”(诗篇一○六33),而不得进入迦南美地,死在摩押旷野。大卫王是个合上帝心意的人,却犯了奸淫与谋杀罪,虽然痛悔,却受上帝责罚仍祸延子孙。所罗门王寻求智慧过於财富,得到上帝的嘉许;但年老却去“随从别神”,死后国家分裂。他们都是犹太民族的领袖,圣经作者的祖先,这种公平无偏的记述是人极难做到的。不但如此,圣经作者不耻写出上帝对自己民族极严厉的诅语。所以一位学者说:“圣经是一本人若自己要写也写不出来;若写得出来也不要写的书。”
(此文刊登於《中信》月刊第 33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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