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简介
圣经是上帝给予世人的启示,是基督徒信仰的根据。不相信圣经便不能作基督徒;拒绝圣经也就是拒绝基督,因为祂说:“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约翰福音五39)“你们若不信他(摩西)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约翰福音五47)圣经上说:“因为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摩太前书二5)圣经便是介绍与证明这位救主(中保)的书,为要叫人因接受祂的救赎而重生,因信靠祂的圣名而得救。基督耶稣是圣经的中心。
圣经分为两大部。上一部叫“旧约”,包括39卷,是基督降世之前写成的,大多用希伯来文。下一部叫“新约”,包括27卷,是基督升天以後写成的,用的是希腊文。现在世界各国文字的版本,都是从原文圣经翻译而来的。圣经或称“新旧约全书”,共66卷,从天地万物的创造开始,到世界末日新天新地出现为止,宏伟壮观,世无其匹。圣经从开始至末了经过一千五百多年才写成;上一部与下一部之间有四百年的静默期,因为在这期间圣经没有增加。从旧约最後一章到新约开始,虽只有一纸之隔,但西洋历史已由波斯时代进入希腊时代,再由希腊时代进入罗马帝国时代了。
何谓“旧约”与“新约”呢?所谓的“约”,便是创造宇宙万物的上帝,降卑自己与人立约,作出永不反悔的誓言。“旧约”为上帝在古时与以色列民族所立之约。上帝颁予许多诫命丶律法着其遵守。这约的精意便是:“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着。”(罗马书十5)换言之,人的得救在於遵行律法。但是,以色列民族千馀年律法时代(旧约时代)的历史证明,律法只能叫人知罪,而不能消除人的罪,所以结论是:“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罗马书三20)圣经并且宣布:“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马书三23)律法证明人的不义,只是对人的考验而已。
人既不能依赖遵行律法而得救,便需要一位替罪羔羊(救主)担替罪孽。因此,基督耶稣开始传道时,圣经上记着说:“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就说: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负)世人罪孽的!”(约翰福音一29)“新约”的精意是:“但如今,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就是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罗马书三21-22)在新约的制度下,人的得救便是:“……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罗马书三24),不需靠律法修行得救。并且“新约”是上帝与全世界的人所立的约,不仅限於以色列民族。在旧约时代,以“靠律法称义”为条件,但人却失败了,上帝才以新约“因信称义”赐与人。因为人的本性是骄傲的,自己做得到的,不会向上帝求援。所以“旧约”是“新约”的背景,而“新约”是“旧约”的实现。
(此文刊登於《中信》月刊第 33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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