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孽苦果
我若在耶和華眼前蒙恩,祂必使我回來,再見約櫃和祂的居所。(撒下十五25)
大衛犯姦淫的罪雖蒙神赦免,但他仍得承受犯罪帶來的苦果,就是刀劍不離開他的家。他的長子暗嫩戀上同父異母的妹妹,污辱她之後卻把她趕走,引致女孩的胞兄押沙龍懷恨在心,等候了兩年,假借慶祝剪羊毛之名,在席間殺死他。之後押沙龍為逃避父王,回到母家基述待了三年,後來大衛的元帥約押幫助他回國,他便處心積慮,收買人心,自立為王,企圖篡奪王位;又公然玷污父王的妻妾、追殺父親。凡此種種,真是叫人心碎。大衛明白到這一切都是出於神的審判,也是自己作孽的苦果!
事實上,很少人的一生完全「清白」。各種環境、人事引來的災殃,往往亦有自己的軟弱,以致墮落。大衛過人之處,是面對自己的失敗帶來的苦果時,不怨天尤人,只把自己放在上帝手裡,聽任祂行事、任憑祂怎樣對待;因為他深知,在神手裡受罰時,仍有祂的憐憫。在我們複雜的人生際遇裡,不論禍福,仍要抓住神,支取祂的憐憫。
~師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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