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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大福音》的發現

王行仁

引言

今年四月初,著名的《國家地理學會》(National Geographic Society)向外公報一項考古大發現,宣稱失傳了近1,700年的《猶大福音》古抄本,幾經轉折,交到專家手上作鑑定、修復及翻譯成英文,終可面世。由於此書把出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描述為英雄,與新約正典四福音所記載的背道而馳,遂引起廣泛迴響。

新約聖經四福音的作者,均把猶大描述為出賣耶穌的門徒,且都清楚記載耶穌論猶大的話:「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祂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太廿六24,可十四21,路廿二 22);耶穌更在臨別的禱告中稱猶大為「滅亡之子」(約十七12)。路加與約翰也提到「撒但進入猶大的心」(路廿二3,約十三27)。然而,這本《猶大福音》卻像要為猶大平反,稱猶大是十二門徒中最瞭解耶穌的人,又是耶穌最好的朋友及最信賴的門徒,在耶穌秘密的請求下擔任出賣祂的角色,以使祂得以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擺脫肉身的枷鎖,發揮祂內在的神性。所以猶大是耶穌的功臣而非叛徒。

這個反調,經公認為有份量的《國家地理雜誌》高調地報導後,旋即引來不少討論,且令許多不甚了解的人感困惑,甚而認為需要重新評估正典四福音的可靠性。本文就此作分析以供讀者思考。

猶大書比對猶大福音

古抄本《猶大福音》和新約正典猶大書並不是同一本書。

猶大書是聖靈藉著耶穌肉身的弟弟猶大寫給教會及信徒的信。猶大書1節說:「耶穌基督的僕人,雅各的弟兄猶大,寫信給那被召、在父神裡蒙愛、為耶穌基督保守的人。」是聖經裡面66本書其中的一本,其主旨是為真道爭辯,駁斥異端。古抄本《猶大福音》則是異教者借用出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的名字寫的。

猶大書3節說:「親愛的弟兄啊,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論我們同得救恩的時候,就不得不寫信勸你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猶大書作者如此迫切地說出寫此書的目的,乃因為當時有假教師潛入教會,不認耶穌為基督,使教會陷入信仰的危機。

古抄本《猶大福音》就是猶大書作者要我們儆醒防範的異端之一。

關於《猶大福音》

根據美國國家地理學會的報導,《猶大福音》古抄本共有26頁,約於公元第三世紀用古代的柯普特語(Coptic)抄寫而成。此書原稿則在前一個世紀,即公元二世紀中葉,用希臘文撰寫成書,只是此原稿一直沒有被找到。

美國中文報章《世界日報》報導此新聞時說,古抄本《猶大福音》一開始就說:這是秘密記載,透露耶穌與加略人猶大在一週之間的對話;三天後即是逾越節。古抄本又說:「耶穌對猶大說:『你將超越其他門徒,因為你將犧牲覆蔽我的這個肉身。』」此書作者雖屬無名,但此作者卻相信:猶大是耶穌十二個門徒中,唯一瞭解耶穌教訓的意義,和順從其旨意的人。

《世界日報》再說:在早期基督教各種思想流派中,諾斯底派相信一種有關人們如何能逃出物質肉身的牢籠,回歸其所來自精神領域的神秘知識。

五個分析一個結論

分析一:

這個抄本的發現,經鑑定後,證明它確是在公元三世紀用古代的柯普特語抄寫成的。如此而已。不過只在證明該抄本是公元三世紀的文獻,而並非等於證明這書描述的內容是真實的。這是兩件完全不相干的事。

人所犯邏輯上的錯誤是,能證明《猶大福音》抄本是公元三世紀寫成的文獻,就等於能證明這抄本所寫的內容是真的。相同的道理,如果再過兩千年以後,我們的後代子孫發現一些文件是在公元2006年寫的,難道這就等於證明所有在2006年寫的文件內容都全屬真的?

分析二:

雖然《猶大福音》的作者至今尚不知道是誰,但許多人認為既是《猶大福音》當然是加略人猶大寫的!就如新約聖經四福音均以其作者命名為書名。只是,當我們稍作分析,會發現《猶大福音》原作是在公元二世紀中葉成書,如此看來,此書作者顯然不該是出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了。因為猶大是公元第一世紀初葉的人。聖經清楚地記載著說:「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卅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吊死了。」(太廿七3至5)猶大既已在第一世紀初因出賣耶穌後悔而自殺身亡,那他就沒有可能於一個多世紀後還在世並著寫《猶大福音》了!

分析三:

這個不知道作者是誰的《猶大福音》,根據它的內容──耶穌請猶大幫助祂擺脫肉體的枷鎖─來推測,是諾斯底派(Gnostics)的人冒加略人猶大之名杜撰的。他們的論調是:精神是良善的,肉體是邪惡的。他們主張耶穌的肉身是邪惡的,耶穌必須擺脫肉身,祂內在的神性才能顯出來。這樣的說法否定了耶穌「義的代替不義的」─沒有罪的耶穌替有罪的世人死,為要拯救世人脫離魔鬼黑暗的權勢。

諾斯底派這種否定肉身價值的哲學觀,當然也否定耶穌肉身的復活。因為他們認為肉身是邪惡的,耶穌怎會帶著邪惡的肉身復活呢?

「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約壹四1至3)

其實早於公元二世紀末一名教父愛任紐(Irenaeus, A.D. 120-200)已將《猶大福音》定為屬諾斯底主義的異端。故此書就如昔日的教父愛任紐所說,根本不值得相信。

分析四:

抄本說:加略人猶大是耶穌十二個門徒中,唯一瞭解耶穌教訓的意義,和順從其旨意的人。這和聖經所記載的正好相反。不但耶穌沒有委託猶大做甚麼,就連耶穌的門徒也視猶大為心術不正的人。

馬太福音十六章16 至18節

「西門彼得回答說:『袮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盤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耶穌這些話是向祂的門徒彼得說的,不是向加略人猶大說的。

約翰福音十二章4至 6節

「有一個門徒,就是那將要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說:『這香膏為甚麼不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呢?』他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

馬太福音廿六章14 至16節

當下,十二門徒裡有一個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去見祭司長,說:『我把祂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從那時候,他就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他們。」

馬太福音廿七章3至 5節

「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吊死了。」

分析五:

世界日報報導說:《猶大福音》所講的與新約正典的馬太、馬可、路加和約翰福音都不同。

這裡有五個證人:馬太、馬可、路加、約翰和猶大。馬太、馬可、路加和約翰這四個證人講的都一致,而且他們都認為猶大是耶穌十二個門徒中的敗類。只有猶大自己翻案,他說的和其他四個人的證詞不一樣。

假如你是檢察官或法官,你是相信馬太,馬可,路加和約翰四個人一致的證詞?還是相信猶大一個當事人為自己翻案的證詞?

結論:

這古抄本的發現只能證明它確是在大約公元三百年,用古代的柯普特語抄寫而成的,是異端的作品。這發現也只能證明古教父在其文獻中所駁斥的異端與偽經,原來確實早已於二三世紀存在。如此而已。除此以外,這個古抄本並沒有證明甚麼,也沒有推翻任何東西。

而作為主基督門徒的我們,則須緊記猶大書作者給我們的提醒,論到耶穌和救恩之事實時,我們都務「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猶3)。因為,基督既已把完備的真理藉聖經一次告訴了我們,人就不可將之加增或減少。凡在耶穌和救恩的事實有歪曲或篡改的,我們都要留心防範並予以遠離,且要在真理上多加造就,以保護自己和其他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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