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福音基本態度
有一個撒馬利亞的婦人來打水,耶穌對她說:「請你給我水喝。」(約4:7)
傳福音必須與對方有謙卑的聯結。保羅對雅典人說:「我看你們凡事很敬畏鬼神。」(徒17:22b)肯定他們想要尋求真神,所以敬拜未識之神,這是保羅放低身段跟他們聯結。主耶穌對打水的婦人傳福音,一開始不是說:讓我給妳活水,妳甚麼都不懂,妳連自己需要活水都不知道。主乃是謙卑地請求水喝,與她聯結。
有人一下子就把福音對象變成對敵:我是信主的,你不信主;我是有神論,你是無神論;我是拜真神的,你是拜偶像的;我是去教會的,你是亂七八糟。我們不要這樣看自己和對方,要看人都需要耶穌,然後與人產生對話。
「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就可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西4:6)傳福音不是居高臨下地指教人,乃是用謙卑與愛的態度與人聯結,述說我們蒙恩的故事和神的故事:我是如此的罪人,神竟藉著祂的兒子耶穌為我的罪而死,讓我因信耶穌罪得赦免,與神和好,做神的兒女。
~林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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