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召的證據
神說:「我必與你同在。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這就是我打發你去的證據。」(出3:12)
當摩西知道並且承認自己軟弱和無能時,神就堅定對他的呼召,因為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
神的旨意就是這樣奇妙,人知道自己無能事奉的時候,正是神看為可以呼召他出來事奉的時候。神不要事奉的人陷入試探,以致竊取甚至搶奪單單屬於神的榮耀。神教導祂的僕人說:「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12:9)神不光呼召摩西,還賜給他兩個應許,作為他蒙召事奉的證據。第一個應許是:我必與你同在。第二個應許是: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
真正蒙召服事神的人,神也將這兩個應許賜給他們為證據:服事神的人必有神的同在,也必能做成神的工。沒有蒙神呼召的假先知和假教師,在他們身上看不到神同在的生命見證,他們也不可能帶領人悔改、事奉神。
求神保守祂的教會,興起更多被祂呼召、陶造、使用的真僕人!
~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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