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陷奴役之路
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申5:6-7)
人唯一的、最大的、各种的亏欠,就是对第一诫的违背。马丁路德认为十诫的第一诫是所有诫命的基础,也就是说,人犯任何罪都是违背了第一诫。
人犯任何罪,究其根本原因,都是因为没有把神当神。人的本性就是试图离弃独一的真神,跟从“别的神”;不要独一真神为立法者,要以“别的神”取代之;不要独一真神建立的原则和秩序,而要“别的神”提供的“新规则”。
比如顺服的原则,有的女士提出,说圣经要求妻子顺服丈夫是不合理的,早期没有受过良好教育、没有经济能力的妻子才应该顺服丈夫,现在应该谁聪明就顺服谁,谁挣钱多就顺服谁。然而,这正是忽略了神创造的秩序,试图在神的真理之外建立“新规则”。
人拒绝神的准则,表面看来似乎是可以自己作主,背后却是中了撒但的诡计。人独立于神,以为可以自由了,其实不过是回到魔鬼的权势之下,成为被捆绑的罪奴,何等可惜!
~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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