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的门徒
有极多的人和耶稣同行。祂转过来对他们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25-27)
作主门徒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要爱主胜过一切——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姊妹和自己。许多人说我洗礼了、或我加入了教会、或我信主50年了。但是你如果问他,“这50年你为神摆上了什么?”很多人说不出来。
因为一个人还没有让神在他身上居首位,他还是为自己活,他爱自己胜过任何人,他还是属于自己,还没有跟从主。这种人也不能背十字架,他自己已经有太多包袱了,怎么能再背十字架呢?
一个愿意作主门徒的人却是给主的爱所感动,觉得主为我死付上那么大的代价,我也愿意爱祂胜过所有的家人并自己,就是要受苦来跟从主也愿意。
主放弃了天堂的荣华来到世界拯救我,我也愿意放弃自己的权利跟从祂,这就是作主门徒的真义!
~陈巽美(作者是美国一位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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