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靈同在的印記
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弗5:21)
很多人以為,被聖靈充滿的證據,就是呼叫哈利路亞、唱狂喜的歌,用人聽不明白的方言來讚美……。然而,謙卑順服、不好爭論、忍耐溫柔,這些都是聖靈能力的確實明證。基督徒之間彼此順服,是出於敬畏基督的心──因祂是主、也是萬有的主宰。
有聖靈同在的人,還有幾方面的能力或表現,是常常彰顯在他們生命中的:1. 放膽斥責罪(參徒13:9-12)和為主作見證(參徒4:8-12, 31、13:52-14:3)。2. 具備事奉的能力(參徒1:8、6:3, 8、11:24)。3. 慷慨而不自私(參徒4:31-32)。4. 高舉耶穌基督(參徒9:17, 20)與神(參徒2:4, 11、10:44, 46)。
我們應該渴慕聖靈的同在、充滿,但要全心全意為神的榮耀,而不是追求自己的榮耀。這樣,神的靈便會一日比一日更深進住我們的生命,讓我們時刻有著祂同在的印記。
~徐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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