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主更深
(耶穌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太十37至38)
這兩節經文裡有三個「不配」,難道主耶穌要我們六親不認?不是。如果我們愛主不過於一切,那在考驗、壓力和選擇面前,就會選擇別的事情而放棄祂,自然就不會也不配作祂的真門徒了。
有位富翁的獨生女兒信主後,受佛教影響的父親非常生氣,給她一個選擇,要麼信主,要麼離開家。給她三天時間考慮的同時,又請親戚來勸她。期限到了,女孩從房間拿出行李,父親問她是真的要走嗎?她一言不發,走到鋼琴旁邊坐下,邊彈邊唱〈一生跟從主〉,用歌作答,唱完便向父親辭別。當她轉身開門時,父親喊住她:「我們對妳這麼好都留不住妳,說明妳的主更好,我也願意來認識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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