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呼喚
眾人希奇,說:「這是怎樣的人?連風和海也聽從祂了!」(太八27)
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1)
我們都聽過不信的朋友說,如果他們能親眼看見神便會相信。然而,若人能看見神就不用信了;因為「信……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況且神曾說:「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出卅三20)
這並不是說神不會給我們足夠的證據證明祂的存在,正如保羅所言:「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一20)但神沒有停在藉被造物所顯出的普通啟示,祂更藉著祂兒子的降世被顯明出來。約翰福音是圍繞著主耶穌在世所行的神蹟而寫成的;但正如主耶穌在路加福音十六章31節所言,如果我們今天有這全備的聖經而仍不願意相信,就是有如死人復活的神蹟,我們也不會信服神的!
每一個日出、日落,每一個新生的嬰孩,以及罪人悔改歸主,都是神大能的彰顯,呼喚我們歸向祂!
~陳明斌(作者是本會前總幹事,現任教會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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