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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節是罪人的節日

范學德

一年一度的聖誕節又來臨了,我們不妨再讀一讀馬太福音第一章。天使在馬利亞未婚夫約瑟的夢中顯現時,說了這番話:「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馬太福音1:20-21)

「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這句話打動了我的心。出門散步時腦子裡就是那幾個字,反覆默想它。這句話不只是天使對約瑟說的,也是對我說的,它至少意味著兩點:第一、我犯了罪;第二、我不能把自己從罪惡中拯救出來。

我問自己:真的是這樣嗎?我又問自己:難道不是這樣嗎?

大學時我特別欣賞文藝復興後的一句名言:「人所具有的我無不具有。」當時,我並沒有繼續深問:人具有甚麼呢?是能力嗎?不是。是智慧嗎?也不是。是美德嗎?更不是。那是甚麼?是軟弱、邪惡與黑暗。也就是說,人所具有的邪惡我無不具有。

人生最痛苦的並不在於我自己有沒有邪惡,而在於我不想讓任何邪惡污染自己的靈魂,在於竭力靠自己的願望和努力來除去心中的一切污垢,在於渴望讓所有的美善都充滿在自己的生命中;但是心有美意,力總不足。別說沒有能力改正自己的全部缺點,就連能意識到每一個邪惡都做不到。

是的,我何嘗不是一個罪人?多年來,我認為自己是個好人,一個正直善良的人。將近20年前的一個晚上,蒙聖靈光照,我心悅誠服地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我才開始求主耶穌救我,把我從罪惡裡拯救出來。

上帝的獨生子降世成人的樣式,宣告了我人格的破產,我是一個罪人。和其他人一樣,都犯了罪,區別只在於輕重多少而已,是在這一方面,還是在另一方面。聖誕節其實是罪人的節日,「好人」不需要慶祝聖誕節。

那幾天,芝加哥的氣溫上升了。晚上散步時,罕見頭頂上飛來一群大雁,草地上的冰化了,路上走一步留下一個腳印。兩棵褪光了皮的大樹,閃著灰白的幽光。愜意中,我不自覺哼起了一首英文歌:「Cold, cold water surrounds me now, And all I've got is your hand. Lord, can you hear me now?……」(寒冷的水正包圍著我啊,而我能夠抓住的僅有祢的手。主啊,祢聽得見我嗎?……)

唱著唱著,走調了。誰又在乎呢?我一遍又一遍地哼唱。

歌詞又讓我的思緒飄回到許多年前以色列歷史上的大衛王身上。當年他落難時,一次又一次在深淵中、在大坑裡向上帝呼救。接著又彷彿覺得,我曾在塵世中被凶猛的大水捲走。我在呼救中看到主耶穌在拉撒路墓前流的眼淚,看到主耶穌伸給我帶著十字架上釘痕的手。

我來到上帝面前認罪悔改,我為自己的罪哭泣。我像一個犯了錯的孩子,拉著主耶穌的手哭泣,我的心觸摸到祂手上的傷痕。

回到家中,我再次看一位朋友從彼得堡發來的一組照片,那是取材於聖經的倫勃朗名畫——浪子回頭。朋友連拍了這幅畫的幾個局部,父親撫摸著兒子的那兩隻手吸引住我。每隻手上,倫勃朗都想畫出上帝無比的慈愛,接納回頭的浪子。倫勃朗是浪子,我也是,寫詩歌《Cold Water》的作者Damien Rice也是。

親愛的主耶穌啊,我終於抓住了祢的手。祢把我從罪惡中救出來,我是祢的百姓。聖誕節是罪人的節日,是我的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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