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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牧者心營造相容文化

林祥源

北美教會的挑戰

根據多年的牧會體會,我發現北美華人教會存在以下特別情況,需要牧者面對:

第一是非常多元化,無論會友的原居地、文化背景、社會階層、所操語言都有很大差異。這些現實情況令會友不那麼容易合一。

第二是弟兄姊妹都是飄洋過海來到移居地,他們大部分性格堅強,努力奮鬥在異地立足,其中有不少人很有成就,自信心很強,對自己的看法、想法和做法都極具自信,要這樣的弟兄姊妹彼此遷就、順服教牧長執的領導,殊不容易。

第三是各有不同的性格,有急快、有緩慢、有靈敏、有謹慎、有直率、有內斂……,各有個性;再加上各有不同的教會背景和事奉經驗,要他們同心合一,實在不易!

第四是長執與教牧團隊之間在領導教會的理念和做法常有分歧,也許本來只是小矛盾,若處理不當就會變成大衝突,甚至導致分裂的局面。

通常由於以上四方面的差異,使教會出現不愉快的情況,無論是在大都市或小鄉鎮,是知識分子或草根基層的教會都不例外;所以在北美牧會,不單單要證道、教導和探訪等,很多時候還要處理因種種差異而產生的問題,牧者要設法融和這些差異,使教會成為有效的團隊、和諧的大家庭,以實踐主耶穌所託付的大使命。弟兄姊妹聽道,今天可以透過網頁聽到不少很好的信息,更可以隨時選擇所尊崇之牧者、講員的講道。當然,教牧同工不會因此而忽略教會的講台、教導和牧養;然而,讓教會能夠健康地、合一地發展和成長,是當前教牧同工最大的挑戰。

建立相容的文化

教會能合一地發展,除了牧者要醒覺,還須要有個很重要的使命——建立並促進教會合一的文化,從各方面去塑造教會的合一。如果只是牧者與領袖們合一,而弟兄姊妹彼此未能相容,根本就營造不了合一的文化;這樣,弟兄姊妹和同工之間,或弟兄姊妹之間仍會產生衝突。

教會弟兄姊妹之間即使有不同的意見或做法,都可以彼此相容,使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更不會將問題擴大、外揚,有矛盾或衝突都可以盡量收斂,設法解決,不使問題升級,以致不可收拾,反而能使氣氛趨向緩和,達至彼此接納,互相包容,會友心胸寬宏慷慨,不那麼計較,情緒和感受都能釋放出來。教會裡人人都這樣,新來的朋友可能初時覺得這種人際關係的互動方式奇怪,但漸漸在這股和睦氣氛的熏陶下,就不再覺得奇怪,自然逐漸進入這種文化領域裡。這是我所謂「相容文化」的塑造。

在北美華人教會服事,我第一件事追求的是:如何促進教會合一,使弟兄姊妹能同步前進,孕育彼此相容的胸懷,營造一個慷慨的教會。所謂「慷慨」,乃擴大我們心胸和腦袋的容量,使能與弟兄姊妹彼此相容、互相接納,和洽同心。

相容文化的營造

教會營造相容的文化,應該做好以下幾方面:

首先,弟兄姊妹應緊記教會最重要的呼召是甚麼、大目標是甚麼,同心朝著這個大目標前進。須知道我們最關心、最核心的議題是:「如何遵行主的大使命?」其中包括福音的廣傳和門徒訓練(Evangelism & Discipleship)。在這個大前提下,我們甚麼都可以討論、商量,沒有介入個人的私心,只以神的國度、主的大使命作為整個教會的大前提,而不是要建立一個怎樣偌大的教會。提醒弟兄姊妹應為著這個緣故做好一切事工,也為著這個緣故彼此包容,合力發展基督的教會;以基督的心腸,聚焦於上帝所關懷的事上,學習把自己的事放下。

其次,在事奉方面,討論事工時,常會講到兩方面的議題:即方向性和執行性(Directional & Operational)。方向性的問題,需要牧師、傳道和靈性較成熟的長執提供意見。他們應經過信心禱告、懇切尋求、多方聆聽,然後提出方向性的議題,譬如:幾十年前教會除崇拜外,都以團契、查經班作為教會的骨幹;而從30至40年前開始有細胞小組。這看似很自然,但幾十年前會覺得很不自然;因為有不同年齡層的團契,聚會和活動一直都是在教會舉行,為甚麼突然要轉行小組制?縱然二者有不少事情類似,可是轉變不是那麼容易被接受並推行成功。

教牧、長執在提出有此改變之前,很自然會經過了解、研究,明白為甚麼要將團契改為小組,小組又應該怎樣進行。推行前教會領袖應向弟兄姊妹清楚解釋,例如會眾漸多,教會地方不敷使用,計劃擴展到弟兄姊妹的家庭進行,藉以擴大容量,使大家感到更親切、更溫馨。解釋清楚是非常重要的,不能只由牧師作決定,領袖們下令推行。雖然弟兄姊妹應該尊重牧者、長執,但弟兄姊妹都有思想,可以參詳;況且,應該給他們一個說法,因為會友有知情權。

至於執行方面的問題,不宜與方向性的問題混為一談,否則浪費時間。執行的事情應交給委員會去思想、討論並作決定,不必在大會或長執會討論;只要委託一個負責人與其執行小組去做;如有反對,也應該是執行方面的細則,而非方向性的異議。

教會衝突的預防

一般而言,處理衝突不是那麼容易的事;因為產生衝突時,大家會有不同的態度,和不同的情緒反應,甚至有時會針對個人身上(Take it personal),有些人也許會用高壓手段,將某些人的聲音擺出來,或以情緒話語彼此相對,互相指責、誣告,或在背後斥罵。凡此種種,只會破壞關係,不能造就事情;所以教牧同工要接受培訓,學習如何處理教會內部的衝突,以促進和諧合一。

大部分教會通常會把注意力集中於如何發展事工、如何教主日學、如何培育兒童;於是義工們所接受的培訓多屬於做事方面,卻很少培訓弟兄姊妹應如何與人相處、如何處理衝突、如何順服教牧的領導、如何忠誠地委身事奉教會等。我們應該知道公司與教會兩者是很不同的機構,教會有些元素是公司或世上一般機構所沒有的,因此不能用公司的處理手法去處理教會單一的事件。

讓我在此舉一個例子:教會有時由於多數壓倒少數而引起衝突。我不是說這個制度不對,有時也要如此行。我說的是,要注意過程,而不能只看重結果。假如投票大多數贊成,但有三分一人不贊成;這樣,贊成的人很高興,但卻忽略了有三分一人反對。在這情況下,贏的只是票數,不算完全的贏,不應該立刻定案執行。當然,按法例(By law)而言,贏就是贏了;但在教會而言,行事不能單憑法例。須知道就議題而言,贏的是投票結果,但贏不了三分一人的心(Can't win the people)。我們應力求既贏議題的投票結果,又贏取人心。

我們要盡量讓弟兄姊妹明白:少數要服從多數,但贏的要尊重輸的那部分人之感覺和疑慮;所以雖然已有投票結果,但未能視為完全通過,適宜多用兩個星期好好禱告,與有疑問的弟兄姊妹溝通,一對一溝通或以小組形式溝通均可。兩個星期後再投票一次,也許結果贊成的人數多了些,變成四分三。至此那四分一反對的人就得尊重大多數會眾了。這樣就讓他們輸得比較心服,因為之前已讓他們表達意見,提出疑問。這種做法有異於教會外面的一般做法。教會需要多花些時間彼此溝通,不單看重結果,也應看重過程,在過程中關切弟兄姊妹的感受。能如此自然可以減少衝突。這是營造教會合一、弟兄姊妹靈性成長所應有的操練。

(余黃國凱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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