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袖帶頭悔改
在祭司中查出娶外邦女子為妻的,就是耶書亞的子孫約薩達的兒子,和他弟兄瑪西雅、以利以謝、雅立、基大利;他們便應許必休他們的妻。(拉10:18-19)
當以斯拉的改革到達高峰,示迦尼提出須徹底悔改,休掉外邦的妻子,離絕她們所生的兒女。結果發現,不光百姓,連大祭司家族許多人,都娶了拜偶像的外邦女子為妻。各人根本不認識律法。神差以斯拉和尼希米先後回耶路撒冷,教導他們認識摩西的律法,並嚴格遵守。的確,休掉外邦妻子,以及離棄她們所生的兒女,拆散他們的家庭,確是叫情傷悲痛欲絕的事;但是自始以後,一直到主耶穌降生,這四百多年來,以色列人總體來說,都不再與外族通婚,聖潔的族類遂得以保存。這是一個極不尋常的做法,引換來不尋常的結果。但是,這徹底對付罪的態度,須由祭司家族,即宗教領袖們,帶頭做起,作羊群的榜樣。
~陳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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