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刻作見證
耶穌不許,卻對他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裡,將主為你所做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可5:19)
我曾用「三福」訓練弟兄姊妹有系統地傳福音。我喜歡「三福」的原因是它建議人一信耶穌,就須分享福音,向人講述自己的得救見證。這樣,不但能堅固初決志者的信心,也合乎主耶穌的吩咐:「將主為你所做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低加坡里人很迷信,他們需要福音;這被鬼附的人獲主拯救,絕非偶然。他奇特的經歷是有力的見證,使人不能否認神的真實,對低加坡里人很有幫助。雖然,當地的人央求耶穌離去,但主耶穌沒有放棄他們。馬可福音第七章31節提到主耶穌重臨低加坡里,那時當地居民已經預備好接受救恩。相信這與被鬼附的人所作的見證有關(參20節)。受訓傳福音固然要緊,但更重要的是,我們要有與人分享見證的心和傳福音心志。
~陳明斌(作者是本會前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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