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動不是強迫
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5:19)
聖靈的感動是神把祂的意思擺在我們裡面,叫我們自己用意志來決定要做不做。當我按著神的意思揀選時,神就賜下力量,幫我們執行神的旨意。當我們的自由意志不合神的意思,以自己為中心的時候,聖靈可能會三番五次地持續感動提醒,領我們回到神的旨意。如果我們仍然固執己見,聖靈也不強迫,這樣我們就使聖靈擔憂,受虧損的是我們自己。有一位弟兄被聖靈持續感動,要放棄電腦工程師的職位,全職事奉主。他決定順服;但是他對母親說了此事後,母親不同意。他沒有禱告神感動他母親,就決定放棄這份感動。多年過去,雖然他也在教會作事工,但他工程師的職位除了滿足家庭生活上的需要,卻漏去了神給他的特別福分。
~錢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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