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退讓
亞伯蘭就對羅得說:「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嗎?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創13:8-9)
神造男造女,又讓他們互相愛慕,進入婚姻,目的是讓他們的後裔可以彼此相愛,彰顯神愛的形象,也使人因享受到愛的美麗和益處,滿懷感恩,從心底對神發出讚美。
然而,人類犯罪後就活在罪的轄制下,不僅不能相愛,且變成相爭,以至於彼此相害、骨肉相殘。該隱殺死亞伯,雅各與以掃爭祝福而致兄弟成仇,不得不背井離鄉逃命。又或一些國家因皇位而使皇室成員產生爭奪戰,更是觸目驚心,充滿了血腥與殘忍。
亞伯蘭因著敬畏神,知道神的心意是骨肉不可相爭,便主動退讓,任由羅得選擇。基督徒在教會中以弟兄姊妹相稱,這僅是口頭上的稱呼,還是真正相信那在主裡面的屬靈事實?既然是弟兄姊妹,我們願不願意效法亞伯蘭,對彼此說:「你我不可相爭。」寧可退讓,使主的名得榮耀。
~瓦器(作者是加拿大一位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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