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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靈修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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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8日
不要喝兩種杯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我們可惹主的憤恨嗎?我們比祂還有能力嗎?(林前10:21-22)

領聖餐不能消除我們平日裡得罪神的罪,而是要我們藉此紀念主為我們而死,從而來省察自己哪些言行與所蒙的恩不相稱。

當你每次與會眾一起領聖餐時,會否只是例行公事,心裡安靜卻無任何自省?領聖餐表明我們與主有一種生命的關係,尊主為大,學主樣式。然而,若是轉身出教會進社會,又貪又色又信風水等,那就等同與魔鬼聯繫上,剛吃了主的筵席,轉身又來吃魔鬼的筵席。甚至為自己的小聰明而沾沾自喜,以為天上的好處到手了,世上的享受也不放。

耶穌基督對跟隨祂的人說過:「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6:24)當切記,既已歸主,就當捨己,雙腳走天路,不能腳踏兩條船。

~錢志群(作者是本刊及《中信》月刊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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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轉貼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17年5-6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