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認主
我們若不認祂,祂也必不認我們。(提後二12)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十33)
一些人雖然決志信了主,未必敢在人前認主。有些是政治原因,因為是黨員或官員;有些是心理問題,總怕被周圍不信的人歧視。不管哪種原因,都是缺乏信心。有位決志信主的退休官員在去教會的路上遇到熟人,被問及何去,竟謊稱購物。相比那些在敵視基督教、迫害基督徒的環境中,仍敢於公開自己的信仰,甚至不怕坐牢和砍頭的主的僕人們,我們所做的自我辯解都顯得十分蒼白。
我們若因怕人,而不敢在人面前承認主,將來就要得這個「怕」的後果。是人可怕呢?還是神可怕呢?不敢在人面前認主的,又豈談得上在人面前作見證、傳福音?今天一些信徒只要有人反對,就不敢開口作見證。其實,越黑暗的地方,越需要亮光,哪怕是一點光,也能驅散一些黑暗。
願我們常到主面前,祈求聖靈幫助我們能剛強壯膽,「把信和愛當作護心鏡遮胸,把得救的盼望當作頭盔戴上」(帖前五8),以主為榮,為主見證。
~錢志群(作者是本刊編輯,著有《省府大院走出個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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