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傷
於是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太廿七26)
〈耶穌受難記〉中耶穌被鞭打得皮開肉綻,看了讓人心驚膽跳,也引起很多討論。四本福音書都提到耶穌被鞭打,不是因為耶穌被打得輕,只是因為聖經不是一部煽情的作品。
其實耶穌被鞭打與被釘,代表了罪的必然後果,如果把世上所有人犯罪的後果都放在一個人的身上,怎會不重不痛呢?
罪是糖衣毒藥。罪的後果常常不必等到神審判的時候便已顯露,審判只不過是最終的一塊法碼。羅馬書描述活在罪中之人是:「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凶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一28至30)當人被罪惡充滿的時候,豈不已經有幾分像活在地獄裡嗎?
今天世人把罪描繪成很正常,很漂亮,連基督徒都常常失去警覺,不因罪的可怕而警惕、遠離,只求善後千方百計來麻醉犯罪後的痛苦。求主因耶穌所受的鞭傷,教導我們對罪有所警惕。
~黃天賜(美國一教會主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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