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見證主
全地都要向耶和華歌唱!天天傳揚祂的救恩。(代上十六23)
已經領受了主極大救贖恩典的我們,怎可扣留這福音而不向周圍的人傳揚呢?
美國著名的佈道家Billy Sunday曾是一棒球選手,後來接受了主,受洗時他的牧師對他說:「如果你盼望自己的靈命能繼續長進,有三件事每天一定要做:1.要每天讓神對你說話,所以每天要讀經。2.要每天向神說話,所以每天要禱告。3.要每天向人說話,所以每天要為主作見證。」
有進無出的水池,會成為一池死水;但有進有出的,則是一池活水。為主作見證就似一池活水般,不但自己毫無損失;反而更要像活水泉源一樣,從裡面湧流不停。
有位年青的傳道人,在大學林立的文化大城當牧師,出入其教會的幾乎都是博學之士,天文地理、文化歷史他們都很精通;因此覺得自己拙口笨舌,不知當如何講道!於是寫信向他已退休的牧師父親請教。回信說:「你可以講說他們不知道的,那就是福音。」
讓我們一同在主前立志,願新的一年,要以口中的言語、生活的見證,天天傳揚神的救恩。
~姜武城(作者為本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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