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主不怕難為情
那城裡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裡坐席,就拿著盛香膏的玉瓶,站在耶穌背後,挨著祂的腳哭,眼淚濕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祂的腳,把香膏抹上。(路七37至38)
一個婦道人家,在大庭廣眾、眾目睽睽之下,捧著耶穌的腳哭,眼淚濕了耶穌的腳,還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耶穌的腳,何等難為情!但她感到需要耶穌,愛耶穌,沒有拘泥於那些世俗的成見。
今日我們作基督徒的,跟這個有罪的女人比較起來,反而有許多不及之處。試想想,多少時候我們為主作見證時畏首畏尾,不敢表明自己是基督徒,不敢傳福音,在同儕中有人講起不義的事或黃色笑話,也不敢發表意見,與大家一起打哈哈……。這樣我們當然不能為主作見證,影響社會,或有果效地傳福音。
你若覺得為主作見證難為情,要知道主為你釘十字架之時,是在眾目睽睽之下,赤身露體公開受刑的。這樣,你還能覺得為主作見證太過分,代價太大嗎?
~黃天賜(柏克萊中華歸主教會主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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