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主要力行
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徒二十35)
多年前認識韓偉弟兄,在那個出了國就不回國的年代,他放棄在海外已到手的「綠卡」和知名大學終生教授職位,帶著太太與三個唸小學的孩子,回到臺灣一個小小的私立基督教大學當校長,為的是一份理念和對神的奉獻。
他也真的身體力行做到了,影響了我們一代人。那時當校長薪水少得可憐,特別是基督徒不會趁機拿甚麼特別收入,我知道後來他為了送孩子回美國唸書,還曾煞費周章。但我們從他的犧牲,卻真正看到了事主愛人的美好榜樣。
真正愛主的人,需要付諸實踐,身體力行,這樣的生命才會有影響力、感召力,堪作別人的榜樣。倘若我們在教會中作領袖的,一邊說愛主,一邊卻依舊戀棧世俗的財勢名位,不能踐信於行,這樣的生命就會像鳴的鑼、響的鈸般,不單沒有正面的影響,反而會令人輕看神的道,視之為令人厭煩的說教,帶來適得其反的效果。
~黃天賜 (柏克萊中華歸主教會主任牧師)
本文鏈結:http://ccmusa.org/devotion/devotion.aspx?id=tr20120310
網上轉貼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12年3-4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