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靈同在的記號
你們要切切地求那更大的恩賜。我現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們。(林前十二31)
耶穌把誡命歸納為「愛神愛人」(參太廿二37至39),保羅把全律法歸納為「愛人如己」(加五14)。表面上看來,這好像比遵守舊約各種律法、規條更簡單,更容易執行;其實卻是更高的標準,非靠聖靈的加力,難以實踐。
聖靈怎樣幫助我們實踐神的愛呢?加拉太書五章告訴我們,要「順著聖靈而行」(16節),「被聖靈引導」(18節)和「靠聖靈得生」(25節)。順服聖靈的聲音,就是不被自己的感覺主宰;即或自己不喜歡的人、不喜歡的事,但捫心自問,這樣做對別人較有益處時,就願意去行。甘心為別人多走一里路,少去爭取自己的權利,這就是愛。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一直談論教會屬靈的恩賜,到最末一句話,向我們指出更大的恩賜,就是第十三章所說的最妙的道,並表明一切恩賜若沒有愛,就毫無價值。今日很多人追求聖靈的工作,例如神蹟、醫治,又或能力。神蹟、醫治是福音書中確實有的事,但必須按神的旨意成就;而非勉強去追求的。神樂意賜給人能力、健康,但為的是建立教會,成全祂的救恩計劃;而非個人的目的。而愛,才是聖靈同在最重要的記號。
~姜武城(作者為本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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