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命令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加五22)
現代人常常認為愛是一種感覺,「感覺良好」就可以去愛;若相反,一些人曾經令自己有不好的感受,就離得越遠越好,絕對談不上愛。即或夫妻、親友,誰要是令自己不順眼、不順耳,就很難去愛。
聖經說聖靈能使人結出仁愛的果子,這「仁愛」是聖經中一個特別的字彙,表示「神聖的愛」,就是指神對人的愛(參約三16),人對神的愛(參帖後三5;約壹二5,三17),和人與人之間屬靈的愛(參約十五15;羅十三8;加五14)。
愛是一種感情,是無法用命令來執行的;但是這種「神聖的愛」,卻是主耶穌對門徒及一切信祂的人所頒佈的一項重要命令:「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約十五12)祂甚至命令:「要愛你們的仇敵。」(太五44)
愛敵人,愛自己不喜歡的人實非易事,怎樣才能實踐這命令呢?就是要有「愛主所愛」的寬廣心胸,凡是主耶穌所接納的、所愛的我們都應該去愛,也能夠去愛。如此愛果累累,才有神的同在,教會才得以復興。
~姜武城(作者為本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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