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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靈修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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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12日
預定得救

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十三48)

既然得救者神已預定,神又何需差派我們去傳福音呢?我在信耶穌之初,向別人傳福音時,遇到非常驕傲的對象時,就有一種惰性的想法:要是神沒預定他得救,我不是白費力氣?要是神已預定他得救,又何必我多費心思?後來我才知道這是違背聖經原則的想法。預定是一個系統工程:聖父預定被選對象,聖子被預定上十字架死而復活,聖靈被預定降在世上給人傳道的能力,然後通過某人或某些人,以某種方式,把道的種子放在被揀選者的心裡,讓他(她)得救!所以,「預定論」不是我們懶於傳福音的藉口;而是我們傳福音果效的保證。正如主給保羅的鼓勵:

「不要怕,只管講,不要閉口……因為在這城裡我有許多的百姓。」(徒十八9至10)既然這些百姓已被納入預定範圍,只要我們不懈作工,一定會有果效。

如果神感動你向某人傳福音時,那是給你一個立功表現的機會,你不去努力,不去盡心,神就會呼召其他人去兌現旨意。我們不要認為,我傳或不傳,該得救的總會得救。要是那樣的話,你就會有一筆帳要存到與主見面之時結算,那又何苦呢?

~錢志群
本文鏈結:http://ccmusa.org/devotion/devotion.aspx?id=tr20090912
網上轉貼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09年9-10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