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出寶貝
那領到一千的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太廿五18)
有位小提琴收藏家,死後丟下了240多個各式名琴。其中一把好琴再次被一位著名小提琴家演奏時,已沉睡了147年之久。把好寶貝藏起來,從保值、增值的角度看似聰明,其實是耽誤了寶貝的真正價值,是收藏者一種自私的表現。
這裡說主人外出後,那個領了五千銀子的人,以此做買賣又賺得五千;領兩千的也賺了兩千;唯獨那領了一千而將其埋入地下的僕人,仍然只有那一千。藏起來無風險,也無勞碌,是一種看似聰明卻是又笨又懶的做法。我們基督徒得了主耶穌的恩典之寶,也不能捧著它沾沾自喜,自顧享受。
傳福音固然有時間、金錢、精力上的投入和辛勞,也有個人利益甚至人身安全上的風險;但是對外分享,非但不會分走你的那份,反倒使你的那份含金量日益增加。那位主人回來後,連本帶利都歸給兩位積極做買賣的僕人,而且將第三位僕人的一千兩銀子,也收給已得一萬兩的僕人。那懶僕人丟銀子不說,還被丟在外面黑暗裡哀哭切齒。所以,世上的寶貝不值得收藏,到頭來還是空手離世;而天上福音的寶貝更不能藏,主囑咐我們的使命就是傳,而且要傳到地極。
~錢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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