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協調的奉獻
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摩三3)
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林後九7)
基督徒夫婦有時在金錢管理上意見分歧。若一方想多奉獻,另一方卻不願,該怎麼辦?在理財方面,到底是順從上帝,還是順從配偶?這是一些信徒心中的掙扎。因夠愛神;但按聖經的原則奉獻,又會令一些配偶難接受。
英特爾首席技術官帕特基辛格(Pat Gelsinger)是個委身愛主的基督徒,他有這樣的體會:「我沒有甚麼簡單明確的解決辦法。不過,我感到順從配偶,會達到長期的效益。告訴配偶你願意向慈善機構捐款,是為榮耀神;但如果沒有對方的首肯,就不要捐,然後在祈禱中把這事交給神,祈求祂改變你配偶的想法。這種改變,會使你們雙方都獲益。」其實帕特認識他妻子時還沒信主,早年甚至是對方代禱及關懷的對象。然而,帕特信主後,熱誠委身,捐獻越來越多。雖然雙方靈程或許不一樣,但在金錢奉獻方面,要緊的不是非此即彼的抉擇;而是同心同行,達成共識,讓主名得榮耀。
~慕賢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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