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所喜爱的
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林後九7)我们把从袮而得的献给袮。(代上廿九14)
我是第三代的基督徒,小时候就常听外婆丶父母亲说要坚持十分之一的奉献。
一位朋友先生的生日快到了,太太问:“你要什么生日礼物?”答:“我想把所有亲朋买给我生日礼物的钱捐献出去。”
大概十多年前,我对基督教文字事工的经费开始有负担,便每年年底将所收到的生日礼金奉献给基督教文字事工,因为文字工作的果效实在深远。另一方面,它不像宣教或慈惠等事工般那么容易触动人捐献,因此注意的人也少。
如今我也常写灵修小品,参与文字工作,便想到戴德生说:“最艰巨的职务要求最多的奉献,也得到最大的报酬。”我们的报酬,就是看见神使用这些文字,去激励和扭转人心,使很多我们素不相识丶不曾见面的人,也能得到分享神的话带来的力量和安慰!
~周慈美(作者从事基督教文字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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