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跟从主(一)
耶稣又对众人说:“ 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路九23)
英国有位姊妹是琴艺高超的钢琴演奏家,一天她参加教会的宣教年会,心被恩感,愿意献身作宣教士,教会牧师很为她高兴。但过了数日,这姊妹却满脸忧愁地来找牧师,哽咽地说:“ 这几天,我为自己奉献作宣教士祷告,可是神却呼召我去非洲宣教,牧师您知道,我最不喜欢肤色黑的人……。”
牧师听完她的话便翻开圣经,带她一起念使徒行传第十章,讲到彼得在屋顶上看见异象,“ 彼得却说:主啊,这是不可的。”然後牧师说:“ 姊妹,彼得既然称耶稣为主,怎麽可以说:『这是不可的』?若主真的是他的主,那主的吩咐,彼得应该照着去做才是。”
於是牧师在一张纸上写下两个英文字:Lord(主)丶No(不),然後告诉这位姊妹:“ 一个人要称耶稣是主,就绝对不能对祂说不;若要对祂说不,就绝对无法称祂是主!”说毕,牧师起身出去祷告。当牧师再走进书房时,看到姊妹脸上的泪依旧,但已把手上那张纸上的“ No”字划掉,留下“ Lord”。
若现在这张纸也摆在我们面前,我们会如何抉择?我们是跟从主?还是依然走自己的路?
~姜武城(作者为本会总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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