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中的祭司
惟有你们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
凡靠着祂进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为祂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七25)
圣经告诉我们每一个属神的人都是祭司;而在基督徒的家庭中,父母就是神所拣选丶为子女而设的祭司。父母第一有责任把神介绍给子女,他们可以藉着带领孩子祷告丶常常和孩子一同研读神的话语丶举行家庭崇拜等来达到此目的。父母也有责任把子女带到神面前,并常常为儿女祷告。
圣奥古斯丁的母亲摩尼加就是一位以祷告养育孩子的母亲。丈夫去世后,教养奥古斯丁的责任便完全落在她肩上。奥古斯丁17岁时在迦太基丶罗马求学,过着放荡的生活;慈母只能忧愁地跪在床前为儿子祈祷。这股祷告的力量有一日终于改变了奥古斯丁,藉着罗马书“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十三13)扭转他的人生。以往的怀疑与黑暗全化为乌有,奥古斯丁终于悔改信主。他第一个冲动就是去告诉母亲,后来他更作见证:“我所以没有灭亡,全是母亲每日忠心祷告的功效。”
~姜武城(作者为本会总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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