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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信仰傳給下一代

Bob Hostetler

在基督教家庭長大的孩子,並不是個個可以理所當然地成為基督徒。家族每個成員的信主或不信主,都需要由他們自己做決定。但聖經很清楚告訴我們,把我們所信的傳給下一代、培育他們成為耶穌的門徒,是我們這一代信徒無可推諉的責任。

海明威(1899-1961)成長於一個敬虔家族。他祖父安遜,服役內戰後,便參加福音派惠頓學院附設的教會。他是一位認真、自律、敬虔的基督徒,曾擔任芝加哥基督教青年會副總幹事,並支持福音派慕迪神學院。

安遜在教會熱心事奉,是教會執事;他在家裡,也領導全家人敬主愛主。他曾見證說,他家每餐都先一同謝飯,然後才開始進食。每個主日,全家一齊上教會。每星期有六天早上,更一起有簡短的靈修。安遜與妻子育有四子二女,他常將他們帶到主前,使他們一個一個在主前決志信耶穌。他們的兒子艾迪長大後成為醫生,娶了一個也是成長於基督教家庭的女子為妻。

艾迪夫婦在教養孩子上,也跟隨父母的腳蹤,把耶穌帶到孩子的生命裡。他們的兒子海明威每主日隨父母上教會,曾委身於基督。童年的海明威愛讀舊約《聖經》,因為裡面有許多打打殺殺的故事。到了少年期,他參加教會詩班、少年團契。還在少年團契擔任司庫,也幫忙籌辦團契活動,並偶爾會在晚堂聚會分享信息。在人看來他當時是個相當熱心的信徒。

高中畢業後,他離開家鄉,四處遊歷。曾有一段日子在歐洲報館擔任記者。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他為尋求新經歷,冒險跑到前線擔任紅十字會救援車的義務司機,不久之後成為步兵。1921年往法國定居,數年間,便寫了兩本小說,成為舉世聞名的文學創作者。

孩提時代的家庭信仰生活與教會活動,顯然沒有在海明威心裡打下穩固的根基。他只會偶爾仍記得母親的教導:「不可忘記你在天父、在你救主耶穌基督裡面的責任。」但他最終還是拒絕耶穌。他在世的最後年日,充滿苦澀及沮喪。62歲那年,他在絕望中了結自己的生命。

多麼可惜啊!這位大文豪,在文學界雖然享有盛名,並曾先後獲得普立茲(Pulitzer Prize)及諾貝爾文學獎(Nobel Prize, 1954,憑《老人與海》一書得獎),死時卻如此不快樂、如此絕望。倘若他願意接受家族所留下來無價之寶的信仰,把自己的生命交給主耶穌,他就肯定有不一樣的人生,也肯定會為文學界帶來不一樣的氣象。

在神家沒有孫輩

從海明威的例子我們可以知道,在基督教家庭長大的孩子,並不是個個可以理所當然地成為基督徒。美國達拉斯神學院(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有一教授,Albert Siegel曾說:「當我們育養孩子時,要緊記一件事,就是人生下來就有反叛的天性,因此,每當有嬰兒在我們中間誕生,我們都必須預計要用20年來感化他們。」

這個理論也很適用於對基督的信心。常言道:「神沒有孫兒。」加上「凡接待耶穌並信祂名的人,他們就是神的兒女。」(參約一12)即使是來自最虔誠的基督教家庭,家族每個成員的信主或不信主,都需要由他們個人做決定。但聖經很清楚告訴我們:把我們所信的傳給下一代,培育他們成為耶穌的門徒,是我們這一代信徒無可推諉的責任。

聖經一開始便在這方面有很清楚的吩咐,說神眷顧亞伯拉罕,乃「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創十八19)而猶太教的中心教義,也是要神的選民積極而又有系統地把信仰一代傳一代。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申六5至9)這數節經文是神給我們的教導,為我們樹立了很好的藍本,告訴我們,如何把信仰傳給下一代。共有三個步驟:

一、建立良好關係

聖經給我們的榜樣就是:「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申六7)要把信仰傳給孩子,便須與他們有良好關係。父母需要付出時間與孩子相處。彼此建立良好關係後,才可以對孩子作教訓,與他們談論自己所信的耶穌。我們絕不能奢望不把時間投資在孩子身上,便可把他們帶到耶穌面前。

近數十年,家庭生活正隨社會的急劇轉變而變化,例如:「都市化的生活、父母均出外工作、高科技發展等風,驅使家庭成員各自有自己的世界,都使今天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難以建立,甚至家庭成員的關係彼此也漸趨疏離。

即或如此,我們仍必須努力嘗試與孩子建立良好關係。若與孩子沒有真誠及深厚關係,我們便難以把真理傳授給他們。我們或坐、或行在路上、或躺下、或起來,都必須殷勤教導他們認識主。換句話說,神希望我們藉任何的接觸,來教導子女認識神的真理,即使是在屬世的環境中。

雖然以今天的生活環境來說,花時間與孩子相處比以前難得多,但這是必須的事。即或要我們付出額外的努力,仍要設法和他們拉近距離,進入他們的世界,了解他們的興趣,和他們建立鞏固的關係。你可與孩子「約會」,跟他們談近況;又可在孩子上床時,悄悄地進入他的房間,坐在他床邊,與他閒聊片刻;也可偶爾與孩子一起做點事,以致有更多機會與孩子交談。我認識一位父親,他為了要與女兒有更多的時間共處,便在後院與女兒種了一個小小菜園。良好的親子關係,可建立於日常生活的瑣事上。

二、要有以身作則的榜樣

透過榜樣,把信仰傳給下一代。我們若期望孩子記住神的話,便須自己先把神的話語牢記在心,如神所吩咐的:「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申六6)孩子每天都看著我們,身教重於言教。倘若我們要培養孩子堅強的靈命,自己必須先有堅強和充滿活力的靈命。每天為孩子禱告,更要與他們一起禱告,把我們心中的盼望告訴神,求神「藉著聖靈賜給你(他)們力量,使你(他)們內在的生命強壯起來。又祈求基督,藉著你(他)們的信心,住在你(他)們心裡,使你(他)們在祂的愛中有根有基。」(弗三16至17現代中文譯本)

讓信仰世代相傳,最佳途徑莫如靠主耶穌改變我們的生命。這並不是說我們要在孩子面前十全十美,這是不可能的。不過生命中所流露的坦誠,較虛假的完美有感染力。

一位曾在少年期離開教會,在信仰上迷失多年的姊妹,回轉後說,她的基督徒父母做錯了一件事,就是從不與孩子分享他們的信仰歷程,從來不提及他們自己的掙扎。「我從未聽過他們談及對罪的掙扎和在閱讀甚麼書,又或他們在主日學裡學到甚麼。我童年時,從不覺得父母的信仰是真實的。我只知道他們每主日上教會,卻感受不到他們活在信仰中。也許這是一般基督徒父母常犯的錯誤,不覺得坦誠能幫助孩子成長。尤其有關屬靈上的事。」

坦白地談到自己的弱點,有助我們向孩子認錯。Josh McDowell曾寫道:「我和妻子從加州搬來德州,15歲的女兒對新環境感不適應。一個晚上,女兒就她的不適應表達了意見,我聽後很不悅,衝口而出說了一些頗令她難受的話。

「後來她回到自己的房間,我也上床就寢。過了15分鐘,妻子進來,叫醒我,說:『你要向女兒道歉,你剛才說話傷了她。』我在半睡半醒中(也在維護自尊中)對妻子說:『明早再說。』妻子卻堅持說:『不行,你一定要現在解決你們之間的矛盾。』

我無奈爬起床來,披了睡袍,走到女兒房間,向她道歉,承認自己說話太重,不應該。我的坦誠雖然叫我心中不好受,卻大大拉近了我和女兒之間的關係,比我做任何事更見效。」

這正是我們的孩子一直想看見的榜樣:以真誠而不掩飾的生命,把信仰傳給孩子。

三、與子女分享真理

藉教導把信仰傳給下一代。要為孩子灌輸鞏固的信仰基礎,作父母的需要委身於「殷勤教訓」、隨時隨地與子女「談論」,把神話語「寫」下來,引導孩子學習神的真理(參申六5至9)。以前農業社會中,父母常和孩子們一同在田間、在廚房裡勞動,有很多機會和孩子交談,用神的話教導他們。孩子常和父母在一起,亦有機會看到父親如何抗拒罪的誘惑,並聽到母親如何向父神禱告。現在的孩子,每日除了上課外,活動頻繁,如學繪畫、打球、鋼琴、芭蕾舞等,但這不表示作父母的就可放棄信仰的傳遞。剛好相反,孩子這樣忙碌地生活,正代表我們需要更努力爭取機會教導和培養孩子對神的信心。

1. 教導:當我們教導孩子認識基督的真理時,一定要能善用資源。不要只管自己製造學習環境,也要把教會活動和屬靈的團體生活列為子女學習真理的渠道之一,讓孩子可以透過教會的主日學、青少年團契等群體生活,得到信仰與屬靈生命上的支援,使孩子在一個充滿基督真理的群體長大;同時,父母也不能將教導孩子認識真理的責任全推卸給教會。我們的先祖便曾提醒我們,在育養子女時「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六4下)。

2. 訓練:訓練與教導孩子兩者同等重要。我們不但要把他們需要知道的真理告訴他們,我們也要幫助他們把真理活出來。即使孩子年紀還小,仍可教他們作簡短的禱告,引導他們學習為朋友、為家人代禱,讓他們感受當中代求的喜樂與榮幸。

孩子稍長大,可訓練他們在家庭禮拜中帶領靈修,並學習教導弟妹認識真理。青少年階段的子女可訓練他們做少年團契導師,讓他們學習帶領少年查經班,訓練他們服事社區窮人。基督徒父母、祖父母、牧者、老師以及青年工作者等,都可透過與孩子一起事奉和活動,叫他們看見我們如何活出基督的信仰。

把信仰傳給下一代是十分重要的事。無論你事業如何有成,在教會參加過多少事奉和查經班,甚至講過多少道,仍比不上你把信仰傳給下一代來的重要。

願神幫助我們,也願意有一天,有人對我們說,當他們還是孩童時,他們如何因著我們的影響信了主。就如使徒保羅對提摩太說:「我記得你那純真的信心,就是你外祖母羅綺和你母親友妮基所有的那種信心。她們的信心,我相信你也有了。」(提後一5,現代中文譯本)

讓孩子可以透過教會主日學、青少年團契等群體生活,得到信仰與屬靈生命上的支援,使孩子在一個充滿基督真理的群體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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