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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幼稚園所學到的

方華

有位幽默作家曾言:我應該知道的事,都早在幼稚園中學到了。我覺得這話很有道理。

幼稚園教人甚麼東西?一個孩子在幼稚園學的是甚麼?我從家中小孩子的經驗中有如下觀察:

首先他們學會作息有定時,遊戲時遊戲,工作(寫字、做手工等等)時工作。工作並不比遊戲重要。

然後他們學習品格,要尊重師長、父母、愛同伴。資源共享,愛護公物。誠實有禮,樂於助人。

他們也學習社會上不同崗位的人物,知道他們有不同任務,都是同樣重要。孩子們也學到節期,慶典,知道最基本的歷史文化。

他們學會許多對他們有益的生活習慣,例如洗手、刷牙、不偏食、自己的事自己做,收拾整齊等。

看到這裡,也許有些青少人的家長會大驚失色,真的嗎?我天天嘮叨兒女的項目,其實他們在幼稚園時早學會了?你甚至可以這樣說:這許多成年人,從他們品格行為看來,不像已經幼稚園畢業。

說起來,幼稚園以後的日子,一方面我們學會很多複雜的觀念和知識,另一面,也是把我門「反教育」了。

在信仰方面,也是一樣。一些很基本的信念,足夠我們好好地生活。甚麼是基本的信念呢?

首先,神是我們的主,我們最重要是遵行祂的旨意,世上或許多權勢和要操縱人的情景,但我們只有一位主。其次,神愛我們,付極重的代價與我們重建關係,因與神的關係最重要,我們既知道神愛我們,就放心把生活的一切都交託給祂。

很簡單的信念,可認真地實踐出來,卻讓生命流露出完全不同的神采。

去年才認識的一位朋友,信主一年的日子,可以看到他整個人有不同的氣質,生命重點從工作移向家庭,從成就移向關係,概括來說,是返回基本和單純。從他的身上,我突然想到。

初信者的生命往往更動人,可能正是由於他所實踐的就是最基本簡單的道理。而信仰的奧妙,並不在於偉大的學問,卻在於一個人平實的生活中,所流露出與主同行的光采。正如幼稚園裡所學到的,並不是甚麼高言大智,但卻是使生命可愛的基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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