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憐可恨
白衣
俗語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你看到人的可憐還是可恨?
法官如果單看犯人可憐,看不到他的可恨,他必然是個昏官,無法量刑公正,為受害人伸冤,因為每個犯人都可能有(或編造)一段傷心史。
一位父親,兒子殺人,他愛子心切,幫忙毀屍滅跡,結果父子二人一同鋃鐺入獄。
另一位母親得知兒子殺人,勸兒子自首。兒子害怕,母親代為報警。雖然她可能因此失去獨子,可能日後白髮蒼蒼,還需龍鍾往來監獄看望兒子。
上帝不以偏概全,祂看到我們的可憐可恨。人,其實是挺可憐:一代又一代不停地為逝去的親友悲號慟哭,仍無力逃脫死亡。
那是不是我們世人也有可恨之處?是的,「因為世人都犯了罪。」「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3:23;6:23)幸好上帝對待我們有公義,有憐憫。祂差遣耶穌基督降世成人,為我們捨身贖罪,要將我們從罪惡裡救出來,叫我們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參馬太福音1:21;約翰福音3:16)。
上帝要我們也這樣處世為人。「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迦書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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