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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裡復活才是福音

錢志群

福音就是好消息,甚麼好消息?只傳耶穌並祂釘十字架還不夠,還要傳從死裡復活的耶穌,死而復活的耶穌才能讓信祂的人起死回生。

偉大的福音使者保羅清楚明瞭地告訴我們:「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他還強調:「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哥林多前書15:1-4,14)所以人生罪與死的兩大難題都被耶穌的死而復活解決了:祂的死代贖了我們的罪;祂的復活戰勝了我們的死亡。

一、人的罪,被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代贖

死不是上帝造的,上帝所造的都好或甚好。死是人犯罪悖逆的衍生品,成了魔鬼掌控世人的一個毒鉤。一碟美味佳餚接觸不良環境長出霉來,不能說這霉是大廚燒出來的。

亞當和夏娃違背了上帝的誡命,偷吃了上帝明明吩咐吃了會死的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就果子本身來說,可能就是水果之一,但就偷吃行為來說,卻是明知故犯,對上帝不忠,是不把上帝放在眼裡,一種背叛和貪心的行為。

既是祖宗偷吃,我有甚麼罪呢?豈不冤枉?罪成為人裡面的一種基因,就會遺傳。連以色列歷史上的大衛王也感歎:「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篇51:5)人裡面與生俱來就有貪心、自私、欺騙、詭詐、仇恨、嫉妒、謊言、驕傲、忘恩、淫念等等。

需要指出,上帝眼裡的罪與社會上所說的罪不同,罪的原意是我們的心懷意念和言談舉止,偏離了上帝聖潔良善的靶心。換句話說,教會裡說的罪是用上帝的律法來衡量的;社會上說的罪是用國家的法律來衡量的。律法與法律一字顛倒,卻完全不是一個概念。主體不同,一個是上帝定的,一個是人類定的;量刑不同,一個是從心裡開始定罪,另一個是從行為來定罪。如此看人心,世上就「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10)修養再好,哪怕是世人眼裡的大好人,也算不上上帝眼中的義人,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馬書3:23)人人都逃不了一死,「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23)

可悲的是,誰都無力解決自己的罪;愛我們的人也因為自身有罪而不能彼此代贖。人究竟有沒有出路?有,唯一的出路是聖潔的上帝之子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成為我們替罪的羔羊,只要到祂面前悔改,就能得到祂寶血的塗抹和赦罪的平安。

二、人的死,被耶穌從死裡復活徹底解決

耶穌上十字架前,吩咐死了四天的拉撒路從墳墓裡復活出來,造成很大震動,也重創了假冒為善的宗教領袖的權柄。他們趕緊開會,決定置祂於死地。然而這一切都在上帝的計劃掌控中,耶穌「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希伯來書2:14)祂甘願上十字架被殘酷釘死,再被埋葬;但是第三天一早,人們來到墳墓前,才發現門已開墓已空,只剩下裹屍布仍然安放在墳墓裡。耶穌復活了,向疑惑和懼怕的門徒們不斷顯現,且顯現了40天之久,甚至有一次同時向五百多人顯現。主耶穌吩咐和鼓勵門徒們廣傳福音,然後在他們的眼前升上天空。祂「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向整個宇宙宣告:「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啟示錄1:18)祂「吞滅死亡直到永遠。」(以賽亞書25:8)死不再是人的一個解不開的死結了。

三、人的信,才能罪被赦免得重生有永生

不信的人死後,家人在悲痛中都點燭照路,祝願他或她一路走好到天堂。天堂是上帝的家,雖然祂向每個人都發出邀請,但有罪的人決不能進去,因為聖潔與罪性無法同在。然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1:9)耶穌宣告:「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翰福音11:25-26)認罪悔改,接受耶穌作救主和生命的主,人才能重生得救,並有永生。

麥粒在泥土裡腐爛後為甚麼還會結出更多的麥穗?秋天落葉、看似已死的花卉樹木,春天為甚麼又能吐出新芽?毛毛蟲為甚麼還能蛻變成各樣美麗的花蝴蝶?上帝創造的萬有都讓我們驚歎奇妙,何況是靈界死而復活的奧秘,那更不是我們有限的知識、經驗所能理解的,上帝只要我們存單純的信心仰望祂。信心是一把我們與上帝和好,並能起死回生的金鑰匙。

除罪進而除死,就是主耶穌賜給我們的真福音,其他任何不認罪、不信復活的「福音」都貽誤人的生命!只講悔改,不講復活的福音也不是全備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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