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情場浪子的悔改
小力
我出生在台灣,在台北美國學校受教育直到高中畢業。十七歲那年來美國讀大學。在我生長的過程中,我一直是個無神論者,認為人只能活一次,因此必須盡情享受,及時行樂,活得多采多姿。青少年時代的我,反叛而且任性,甚麼事只要我喜歡、我快樂便做,不計後果,不問對錯。享樂才是我的唯一指標。
十二歲那年,我偷偷學會了開父母的汽車。十五歲,未得父母允許,便私下買了一部摩托車,四出耀武揚威。我也學會了抽煙的壞習慣。年紀輕輕便經常出入酒廊和夜總會。十多年前的台灣,要得大麻不易,但是我有方法弄到。至於女友,更是日新而月月新,但都是基於肉體的吸引。
來到美國上大學,瞬間變成了少數民族,一下子生活起了不少變化。以前的老朋友都不在身旁,我不能再當老大哥,兼且人生路不熟,要當花花大少也不識門路,只得收心養性讀書。
大約十六年前,大姐和家母信了耶穌,我的興趣並不在此,但不反對,因我做人的一貫宗旨是只要快樂便做,她們要信,就由她們信好了,與我無干。可是我漸漸發覺她們信後,生活起了很大變化。大姐敦玉對人很有愛心,常主動關心他人,連帶對我的朋友也很好。家母更是不停口感謝讚美上帝,她甚至把和父親的婚姻能維繫至今,也歸功於上帝。漸漸我受了一點影響,對於上帝也略有點兒印象。
八年前,二姐敦杏也信了耶穌。我不知到底是甚麼一回事,好像不知不覺上帝成了我家的一分子,我倒成了外人!我有一種被遺棄的感覺。因此決定以局外人身分冷眼觀察她們,看她們到底搞甚麼花樣。我發覺她們真的愈變愈好了。身為老么,我知道她們不會故意做給我看的。她們是真的改變了。究竟是甚麼令她們變得這麼好呢?我不禁思索,想認識她們的耶穌。二姐信主後三年,我告訴女朋友我也要去教會,於是參加家庭查經班。大概二姐看出我只是站在牆外觀察,毫無進去之意,便說:「弟弟,你不能認識上帝的,除非你接受祂。」
我想,是否我應冒這個險呢?兩個月後(那時我與女友已分手。我們關係一向不好,時時意見分歧,令我煩惱不已),我正在思索甚麼是真愛,也許我和女友在一起只因為我內心空虛寂寞。但是我也不敢怠慢她,而且對她忠實。那天晚上我來到上帝面前,上帝的光照亮了我,我看到自己原來竟是那麼自私專橫—我的愛是有條件的,我要求她對我絕對忠心、要求她的愛完美,然而我自己的愛卻不完美!我想人間實在沒有無條件和完美的愛,只有上帝無條件愛我們—當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神子基督耶穌降世為我們釘死;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對上帝說:我願意接受耶穌,請主進入我心。
當我讀聖經時,我發覺,上帝藉聖經向我說話,祂歡迎我,知道我在尋找祂,用馬可福音第五章第卅六節告訴我:「不要怕,只要信。」祂讓我知道,以祂的標準,我從前所作所為,完全錯了。我愈親近上帝,便愈強烈自覺罪孽深重。但上帝讓我知道祂愛我,耶穌基督因為愛拯救我,祂願意饒恕我,赦免我的一切過錯。
可是我發現,要原諒自己也不容易,罪不是說忘,就可以一下子忘掉那麼簡單。終於上帝讓我明白:「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我可以重新來過,我可以過新的生活,不必再活在過去的陰影下。現在我該做的是感恩。
認識上帝前,我為自己活,做事的基本指標是:快樂便做。但是我所得的快樂非常短暫,因我老是不滿足,老是無法定下心來—就好像過去,換完一個又一個的女朋友。我以為遊戲人間,可以在浪漫的愛情中尋著剌激快樂,可我並不樂。我也試圖以物質填滿空虛,卻也一樣不樂。我曾問自己:我究竟怎麼才滿足呢?沒有答案。直到我接受了主耶穌基督作我的救主,上帝的光照亮我,我才明白,原來過去的我,恰像一頭被罪惡套牢了的驢,不停地繞著罪的磨石在打轉。我以為我在找尋快樂,事實上我卻是迷失徬徨。天父看見我的實況,祂愛我,可憐我,特來拯救我。
現在我的人生有了新的指望,信耶穌後,我經歷一種從未有過的喜樂平安。我體驗一種全新的神聖的愛,也經歷以前從沒有過的節制:戒掉十多年的煙癮和髒話。上帝是信實可靠的。感謝讚美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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