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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與感覺(續上期#400)

張宇理

上期說到,我們與神關係的基礎,不在「感覺」,我們應該:

一、知道並相信神與我們同在。

二、明白人生在世必有患難並不代表神離棄我們;反之,在苦難中神與我們同渡。祂能使苦難變成祝福。

三、把重點放在「遵行神的話」上,無謂枉費心思測度「神是否拋棄了我。」

感覺不一定可靠

一個人太看重感覺,就很容易自欺。主耶穌曾警告說,將來必大許多人要驚訝發覺,原來自己不能進天國。為甚麼驚訝呢?因為他們一生都活在自欺欺人當中。他們以為自己認識主,主卻對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罷。」(馬太福音七15-23;路加十三22-27)

主觀感覺並不全部靠得住。不少邪教教主都「感覺」自己是基督。他們無論行淫、殺人或自殺,都「感覺」自己是在奉行天命。

「信心」、「新生命」、「遵行神的命令」等這些話,聽起來很抽象,所以許多人都乘機胡亂稱自己有信心,替天行道,反正別人、自己都不能分辨。其實並不至於這麼抽象的,主耶穌得挺具體容易呢:「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裡豈能摘無花果呢?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雅各說:「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馬太福音七16-17;約翰福音八31-32;雅各書二17)

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不是憑「感覺」。別人有特別的感覺是別人的事,我們追求的是認識上帝,做一個祂要我做的人,不是追求與別人同一個模子印出來,「與你何干?你跟從我罷。」(以弗所書二8;約翰福音廿一22)沒有「神妙感覺」不要緊,最要緊是有信心的好果子,有新生命的行為,那你就可以知道,自己並不是在自欺欺人。

不會沒感覺

當然,我不是說,信心是純理性和意志上的決定,可能完全感覺不到的。並不是這樣。主耶穌說:「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約翰四24;馬可十二30)「敬拜主」、「愛主」、「事奉主」,是全人身心靈的事,不會完全沒有感覺。至少,你會自覺有罪,因為聖靈叫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約翰十六8;約翰一書一8)

至於你認罪了,神收納你嗎?那就是信心問題,不是感覺。使約翰告訴我們,「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一9)

說到「感覺」,你一定還會有一個「感覺」,即使不至於如「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那麼快,但你一定會發「覺」,你自己變了。你的人生觀、價值觀、道德標準,都起了變化。因為「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新的了。」(哥林多後書五17)即使是一個道德修養高的人,信主後必也有所改變;起碼以前他心中無神,現在心中有神;以前自己作主,現在以神為主;以前自視甚高,現主前謙卑。而且這些改變,別人也「感覺」到。

若是連這些起碼的「感覺」也沒有,例如仍覺得自己無罪,仍在主面前自高自大,那就不要自欺,趕快到主面前求光照,徹底放下你個人的成見、猜疑、過強的主觀、執著等,在神面前毫無保留地謙卑順服,相信,不保留在任何神稱之為罪的罪,那你不可能沒有「感覺」,因「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馬書八16)聖靈會教導我們,我們只要不銷滅聖靈的感動便是。(約翰一書二27;帖撒羅尼迦前書五19)

處己處人

許多人的「被神拋棄感」實際來自不能接受自己,自己拋棄自己,沒自信,心裡老羨慕別人、想做別人,做不到就嫉妒別人。總之,別人甚麼都比自己好,他們想拋棄自己,卻又擺脫不了自己,因此覺得神也拋棄了他們;不然怎麼神不以祂的大能把他們變成別人?

這種心態來自偏差的人生觀。其實很多自卑、敏感、畏縮的人,本身也很有才華,足以令人羨慕、欣賞。他們最大的毛病是不知感激上帝,只去數那些自己沒有的、別人有的,不去數算自己有的(當然,別人之短也不必我們費心算),結果當然覺自己不如人。於是自輕自貶,把時間放在怨天、自艾,把生命消耗於嫉妒他人。他們的才華被埋沒了,沒得發展;別人因本身的努力,才華得著發揮,這便是「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他們便連原來有的,也沒有了,真個是「心想事成」。主責罵這類人是「又惡又懶的僕人。」(馬太福音廿五26;路加福音十九23-26)損害自己又令神不悅,這樣活著,不是很糊塗嗎?

討厭自己,想擺脫自己,最好的方法莫如把我們的舊人和基督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如保羅所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羅馬書六6;加拉太書二20)活出基督,那就榮神益人,皆大歡喜。所以我勸黃孟儒君少想自己,少集中注意力在自己身上;你愈多想自己,就愈煩惱。不如多用時間思想基督,思想怎麼實踐主的話,這樣你的人生必會快樂有意義來。一個人如果一面駕車,一面凝視著鏡中自己的倒影,他一定是危險駕駛。人生之路也是一樣,一個終日顧影自憐的人,必看不見人生的大目標,他必走得顛三倒四,危險萬象,禍己殃人。定睛望著我們的主耶穌,你必不至走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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