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屬感
張德佳
人類天性中,有一個很大的特點,就是有歸屬感。一個人有所歸屬的時候,他可能沒有感覺到這一點,只有他失去了歸屬時,他就非常強烈地感到,他是多麼地需要有一種歸屬。
從進學校起,我們就有一種歸屬感。我們歸屬於那個學校,為我們校的成就感到高興、自豪,特別是名校,更感到自己是那裡的一分子。因校有名,自己也沾上了一些名氣。學校的啦啦隊雖然不參加比賽,但為球員喝采助勁,卻是竭盡全力。在美國看藍球賽,實際上一半看球賽,一半看啦啦隊。啦啦隊的精彩表演,實在給球賽增色不少。啦啦隊為甚麼那麼起勁?因為同屬一個學校,歸屬於同一個團體。從來沒有看見一個啦啦隊,為對方球員喝采的。美國的大學都有校友會,現在中國的大學也開始講究校友會,校友會就是保持一個溫情的歸屬。大家曾經都歸屬過一個學校,雖然不認識,但聚在一起也有一種同屬一體的感覺。當兩個互不相識的人互相介紹,知道同上過某一學校,親切感馬上產生。雖然有時同上一校的時間相差十年八年的,但還是感覺親近。
在單位工作同樣有很強的歸屬感。出去開會,每人胸前都別著一張標貼,除了姓名以外,還要加上單位名稱,以資識別。新到一個工作單位,為甚麼大多數人都很緊張?有人說因為環境人事不熟悉,但總體來說,還是沒有建立起歸屬感。熟悉環境是建立歸屬感的第一步。當一個人熟悉了單位裡的情況,就慢慢地建立起歸屬感,使自己慢慢地溶解於這個單位中。有些人為甚麼很快就換單位?因為他不喜歡這個單位,可能是某些事,或是某些人,也可能是這單位不符合他的理想。總之,歸屬感沒有建立起來,他就要另找工作,另找歸屬。有些人雖然不喜歡他的工作,但一時沒有辦法換,這時他就沒有歸屬感,他會感到很苦惱。
失業對一個人來說,從表面上看,是一個經濟打擊,但從心靈深處看,實在是一種失落感,因為一人沒有工作,他就不屬於任何一個團體,也就不屬於這個社會,沒有了歸屬。這個精神上的打擊,可能比物質的打擊更重,尤其是當一個人屢找工作被拒,其心靈打擊就更重。退休同樣是對人的一個沖擊,照理說,大多數人退休時,經濟一般不會有問題,但內心的失落感卻是非常大。一旦退休,自己已經不屬於那個工作了幾十年的地方,再加上因年齡的關係,對許多事情已經是心有餘力不足,就更感到這個社會已擯棄了自己,不需要自己的服務了。為甚麼許多人退休後,一下子蒼老許多?心靈失去了歸屬應該說是最大的原因。美國的教授大多退休後去公司幹活,或去幹一些其他的事,保持工作,最主要的除了經濟,更是歸屬。中國大陸的老人俱樂部,老人再學習活動,正方興未艾,其背後的力也就是老人要找歸屬。
老人要找歸屬,而小孩就更要找歸屬,父母就是小孩的依靠和歸屬。小孩有甚麼需要,或有甚麼問題,就找父母解決。在外面遇到生人,要躲到父母背後;在外面受到欺負,就回到家裡。家的概念實際上就是一個歸屬的概念。家是一個基本的歸屬單位。只有家庭穩定,社會才能穩定。美國犯罪率節節上升,就與家庭觀念的破壞有直接的關係。十幾歲的孩子,因父母離異而無家可歸,流落街頭,沒有了歸屬,也就沒有愛。沒有愛就會對社會造成危害。神造人,並為人設立了家庭模式(創世記二24;馬太十九5-9),為人類社會打下了基礎。一旦家庭被破壞,社會也就不穩定。一個溫暖可歸屬的家,是愛的溫床。
人為甚麼有歸屬感?因為人是被造的(創世記一26、27)。任何被造的,都有歸屬。如果被造的有思想,就會產生歸屬感。人不知道有神,就只能找屬世的歸屬。但屬世的歸屬,永遠不能給人滿足。從根本上說,人的歸屬只有兩個,不是歸於死亡,就是歸於永生。何謂死亡?死亡就是與神分離,永生就是與神同在。
人的身體是神用塵土造的,所以要歸於塵土。人的肉體要死、腐朽,回到自然(創世記三19),從無神論的的觀點,人的肉體一死,就一切都沒有了,一了百了,如果這就是人生的全部故事,人生實在是沒有意義可言。但不是這樣又是怎樣呢?人幾千年來一直在探索,找答案,但答案是那麼的不確定,那麼的模糊。世界上為甚麼有那麼多的宗教?可以說是人在尋找生命答案過程中的產物,佛教教人修身養性以成佛,佛是甚麼?簡言之,就是人死後在另一個世界裡的生命;這表達了人對永生的嚮往。但這個將來的生命是甚麼?佛祖釋加牟尼也沒法解釋。
當人在尋找真理而尋不著,尋找出路而無路時,神──創造了人的神,用最簡單的方法給人顯明了真理,通過《聖經》,神告訴我們:人是神造的,而且是按祂的形像。神除了給人肉體以外,還給了人靈。人通過靈,才能跟神交流。第一對人背叛、離棄了神,就歸於死亡,人在世上枉然尋找生命的歸屬,「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求生。」人只要信耶穌(神子),就可恢復與神的關係,歸屬天家。一首歌唱道:「前我失喪,今被尋回。」一個「尋」字,真是催人淚下,感人至深。人的歸屬何在?人的肉體歸回塵土;人的靈,有知覺的靈,不是歸於永刑就是歸於永生,無法一了百了。人不管自己願意不願意,相信不相信,必要歸於一個地方。所以,朋友,請你把握這個轉瞬即逝的、可以自己作選擇的機會。明天,對永生來說,是永遠有的,但對肉體生命來說,卻並不是永遠有的。(創世記一27、二7、17、三6;約翰福音三16;啟示錄二十10、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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