徹底減低暴力罪行的良方
黃存望
本會所在的小鎮柏城(Petaluma),自從十二歲的女孩Polly Klaas 被歹徒Alan Davis綁架謀殺後,舉國知名。在Polly的追思禮拜中,加州州長、國會議員出席致詞,甚至克林頓總統也打電話及寫信致哀。其實謀殺、綁架的事,幾乎天天都有,所不同的,是Polly這次在家裡被綁架,而且這小鎮比較上算為安全,這類事情很少發生,因此在人們心裡引起一個恐慌的疑問:「究竟美國甚麼地方才算安全?」
記得在這事件之前,三藩市某律師樓,一日有八人被狂人槍殺,多人受傷。之後在紐約火車中,又有狂徒無緣無故槍殺五人,傷十八人。這一連串的事情發生,引起民眾公憤,覺得政府治安無能,要求增加警察,嚴罰罪犯,更嚴厲管制槍枝等。相信社會安全及反犯罪將成為九六年總統競選的一個大議題。
究竟美國今天成為淫亂、罪惡橫行的國家,其根本原因何在?自從一九六二年公立學校禁止禱告,六三年在學校讀聖經被定為非法,至今暴力增加了百分之五百六十,私生子增加了百分之四百一十九;學生中學程度測驗績分(SAT)跌了八十分。可見國家是因為離棄神,不要聖經為人民生活道德的準則,才至罪惡滋生。若不從信仰與靈性著手,去處理目前社會問題,其他方法只能治標而不治本,最後徒勞無益。
根據時代週刊報導,美國人擁有六千七百萬枝手槍,每年因手槍犯法的,平均有六十四萬宗,每年因槍傷所花的醫療費約十億美元,因槍造成的經濟損失合一百四十億。九二年因手槍被殺的,就超過了一萬二千名。這樣看來,嚴格的管制槍枝,應該是合理而必要的。但反對的人說:「若槍非法化,只有非法的人才有槍。」因此過去每逢要通過較嚴緊的購槍案時,槍售率都增加一到三倍。
律法管制的,是人的行為,唯信仰管制人的心靈,因而「改變人性,改變行為」。聖經講得太好了,「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馬書七18~25)。
親愛的讀者,你我都經驗過「行善由得我,行出來由不得我之苦」,但我們可倚靠主勝過,你倚靠神,神也會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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