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事上也注意
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吃的與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別出來。(利11:47)
吃是人生不可少的事,在吃的事上,神給以色列民兩項重要的標準:是否潔淨與是否可憎,目的是要他們分別為聖。
1. 不吃不潔的:經文中有32次用「不潔淨」一詞。神要祂的子民吃得清潔,不潔淨的東西就不該吃,免得無益,也影響別人的印象。
2. 不吃可憎的:「可憎的」這詞在經文中出現十次。「可憎的」生物,包括無鱗無翅的魚類。也包括攻擊性強,好食腐肉的鳥類。還有長了翅膀又用四足爬行的動物。神要藉著這些區分,來教導以色列民懂得分別好壞,選擇神所喜悅的事物。
3. 不沾染:不潔可憎的東西不單不可吃,甚至不可沾染,否則便成為不潔。「不可摸」在本章出現了六次,「不可拿」出現三次。表明我們有可能無意地被染污了。「掉」這詞也出現了五次,要說明不潔之物掉在甚麼物件上,這物件也會成為不潔。說明不管是主動還是被動的情況也得留意。
可見食物雖是小事,但在小事上也要清潔、要分別為聖。
~劉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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