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行為得救?
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羅4:13)
很多宗教都以行為或功德作為得救途徑,羅馬書卻力證全人類都被圈在罪惡之中,連一個義人也沒有。在聖潔的神面前,靠功德、善行得救絕無可能。每當我與傳統信仰或佛教徒分享福音時,他們常答:無功不受祿、絕沒有這樣便宜的事,以及大惡豈可赦。的確,人生的好處多帶條件。但不是沒有免費供應,像我們每日吸的空氣、所得的陽光,這些都是神給我們維持生命的恩典。神更關心我們靈魂的好處,因此差祂的獨生子降世,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這恩典絕不便宜—代價是神兒子的性命,非常昂貴!
雖然,我們不否認世上有大奸大惡之罪,難以饒恕;但聖經教我們要轉眼仰望十字架上聖潔無罪的耶穌,承擔了全人類的罪—包括了那些大奸大惡之人的罪。關鍵在相信祂,領受祂的新生命,使我們成為新造的人。
~陳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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