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劫不復
惡人必被自己的罪孽捉住;他必被自己的罪惡如繩索纏繞。(箴5:22)
很多人以為犯罪無所謂,有人甚至追求罪中之樂。可是,犯罪是要承擔惡果的,「被自己的罪孽捉住」。就如有人沉溺賭博,換來了一身債務,走頭無路;有人喜歡醉酒,導致身心受創,一事無成,懶惰貧窮;有人沉迷色情、犯淫亂的罪,換來妻離子散,甚至惹上愛滋病死亡;有人心胸狹窄,嫉妒他人,令自己內心充滿苦澀,性情扭曲。更有許多名人、高官,本來事業亨通,卻因貪污、欺騙、淫亂而導致身敗名裂,痛苦收場。所以,經上說:「惡人必被自己的罪孽捉住」是何等確實。「被捉住」即被俘虜、被囚禁、沒有自由,何等可憐!
試想,一個被囚禁的人,何來喜樂、自由、安息呢?不過都是痛苦、絕望和內心的創傷。罪帶給人的結局是萬劫不復的深淵。欲結束犯罪帶給我們的悲劇,就要定睛仰望耶穌基督,靠著祂奔那擺在我們前面的路。
~陸國城(作者是澳洲一位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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