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劫不复
恶人必被自己的罪孽捉住;他必被自己的罪恶如绳索缠绕。(箴5:22)
很多人以为犯罪无所谓,有人甚至追求罪中之乐。可是,犯罪是要承担恶果的,“被自己的罪孽捉住”。就如有人沉溺赌博,换来了一身债务,走头无路;有人喜欢醉酒,导致身心受创,一事无成,懒惰贫穷;有人沉迷色情、犯淫乱的罪,换来妻离子散,甚至惹上爱滋病死亡;有人心胸狭窄,嫉妒他人,令自己内心充满苦涩,性情扭曲。更有许多名人、高官,本来事业亨通,却因贪污、欺骗、淫乱而导致身败名裂,痛苦收场。所以,经上说:“恶人必被自己的罪孽捉住”是何等确实。“被捉住”即被俘虏、被囚禁、没有自由,何等可怜!
试想,一个被囚禁的人,何来喜乐、自由、安息呢?不过都是痛苦、绝望和内心的创伤。罪带给人的结局是万劫不复的深渊。欲结束犯罪带给我们的悲剧,就要定睛仰望耶稣基督,靠着祂奔那摆在我们前面的路。
~陆国城(作者是澳洲一位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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