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監獄裡
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太25:36)
一位主內姊妹,在查經班上分享她的經歷:「我信主六年來,每天至少30分鐘讀經,聆聽上帝的話,祂是我的力量和引導者。藉著靈修文章明白了父神要我們去幫助鄰舍。當我們幫助人,就是效法基督,用這樣的方式,向世人表明神的愛。有一天,神感動我去探望一位年輕男士,他被關在監牢裡已超過一年。那次的經驗讓我看到,監獄裡有很多需要屬靈和物質幫助的人。那次的經驗也提醒了我,身為基督徒,不單是捐出物質、金錢,更要藉著禱告,以實際的行動來幫助需要幫助的人,當我們向有需要的施憐憫,就是奉獻禮物給基督。」
是的,今天有需要的人,可能是你的一位鄰居,是你孩子同學的家長。一個電話,一句關懷和慰問,請他們一起吃一頓飯……都是你能做得到的。當我們越愛慕神、親近神,祂必讓我們更深分嘗祂對人的愛和憐憫。而愛祂、服事祂的人,有一天必定得祂的賞賜!
~周慈美(作者從事基督教文字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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