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領是罪魁
這事做完了,眾首領來見我,說:「以色列民和祭司並利未人,沒有離絕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亞捫人、摩押人、埃及人、亞摩利人,仍效法這些國的民,行可憎的事。因他們為自己和兒子娶了這些外邦女子為妻,以致聖潔的種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而且首領和官長在這事上為罪魁。」(拉9:1-2)
有人說:「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可見自由何等寶貴。美國人也常常以生活在自由民主的國家而自豪。然而,值得思想的是:甚麼是真正的自由。
來美國生活得久了,看見教會中屬靈生命的敗落:有些教會領袖明明知道信徒未婚同居,又或有婚外情甚或其他的罪行,卻不敢教訓和督責,生怕得罪信徒。可見他們對人的害怕遠超過對神的敬畏!
在教會中作領袖的,如果不敢本於真理責備罪惡,社會的墮落就更可想而知了。我們不要忘記:審判要從神家裡開始。試問,那時我們如何能坦然見主?求神給我們一顆悔改的心,忠心良善完成使命。
~文文(作者是傳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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