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领是罪魁
这事做完了,众首领来见我,说:“以色列民和祭司并利未人,没有离绝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亚扪人、摩押人、埃及人、亚摩利人,仍效法这些国的民,行可憎的事。因他们为自己和儿子娶了这些外邦女子为妻,以致圣洁的种类和这些国的民混杂;而且首领和官长在这事上为罪魁。”(拉9:1-2)
有人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可见自由何等宝贵。美国人也常常以生活在自由民主的国家而自豪。然而,值得思想的是:什么是真正的自由。
来美国生活得久了,看见教会中属灵生命的败落:有些教会领袖明明知道信徒未婚同居,又或有婚外情甚或其他的罪行,却不敢教训和督责,生怕得罪信徒。可见他们对人的害怕远超过对神的敬畏!
在教会中作领袖的,如果不敢本于真理责备罪恶,社会的堕落就更可想而知了。我们不要忘记:审判要从神家里开始。试问,那时我们如何能坦然见主?求神给我们一颗悔改的心,忠心良善完成使命。
~文文(作者是传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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