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個主權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羅八6至7)
姑且撇開誰是誰非的問題不談,所有反抗對立的事,即使常見如叛逆少年反抗父母、夫妻各持己見互不相讓等,其實都是權力鬥爭。而所有權力鬥爭都不外乎是爭取主導權,不願順服對方。
也許我們從沒想過要與神爭權,但是我們多少時候不知不覺地做了。因為「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難怪主耶穌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21)意思就是,如果我們沒有把自己生命的主權交給神,不遵行神的旨意,雖然嘴上常喊「主啊,主啊」,也不能進天國。
「主」要的不是稱謂,而是主權。祂要我們遵行天父的旨意,把生命的主權交給祂。
~馮文莊(作者是本刊及《中信》月刊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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